您当前的位置是: 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 表彰工作简介和历史沿革 >>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简介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简介

[来源:表彰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9-23 13:16]

为加速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技能人才,引导广大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加大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先进事迹,表彰他们为企业、为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从1995年开始,会同当时的46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1995年至1998年此项活动每年(1998年后改为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10名大奖和100名能手。自2002年第六届表彰活动起,增设了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目的是对在技能人才培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2004年第七届表彰活动第一次扩大表彰规模,大奖获得者由10名增至20名、能手由100名增至200名;2006年第八届表彰活动规模进一步增大,能手增至300名。2010年增设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2012年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增至30名。

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部还从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选拔表彰了以许振超、李斌、李凯军、鲁宏勋等为代表的两批全国“十大高技能人才楷模”,这些优秀技能人才在各个领域发挥了显著的模范带头作用。2000年颁布了《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使这项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中华技能大奖是我国政府对技能人才技术、技能水平的最高奖励,其获奖人员经过国家和省(行业)两级评审产生,是本行业、本地区申报职业(工种)最高技术水平的突出代表。全国技术能手除评选产生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获奖者中产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