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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的通知(人社鉴函〔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全面总结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做好2018年鉴定工作,现就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本地区、本行业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总结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特别是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等方面的新思路和新成绩。
二、重点围绕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来,尤其在我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印发后,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落实职业资格改革要求,做好下一阶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设想和意见、建议。
三、研究提出2018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
四、请将你地区、行业在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质量督导、考务管理等方面相关技术文件报送我中心。
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2017年鉴定工作总结和2018年鉴定工作重点报送我中心。
联 系 人:范 惠
联系电话:010-84661135、84661130(传真)
邮 箱:jiandingchu@cettic.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