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创业政策培训班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49号)

稿件来源:人社部网站发布日期:2016-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要求,提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创业工作机构负责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安排,定于2016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办创业政策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讲解创业形势和国务院对创业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讲解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操作及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要求;

(三)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分享。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部分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构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授课师资

我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处长,财政部有关司局相关处长。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12月13日至16日上午,12日报到,16日下午返程。培训地点为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我部承担,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六、其他事宜

(一)培训要求: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自觉服从培训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管理。

(二)报名:请各地按要求选派参训人员,以省为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勿超员,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填妥的参训人员报名表传真报我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三)接站:12月12日报到当天,根据培训班报名表在首都机场、地铁一号线“四惠东站”A出口安排集中接站(乘火车来的学员需先乘地铁至地铁一号线“四惠东站”)。其他时间到达或12月5日前未告知来京时间的学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自行前往方式:机场、火车站需先乘地铁至一号线终点站“四惠东站”A出口,过天桥到马路对面乘397路公交车至“双桥中路”站,下车即到。

(四)联系方式:

部就业促进司创业指导处

联系人:白迎新

联系电话:(010)842015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联系人:郑红丽、谭帅

电话:(010)6578625665786037

传真:(010)65786142

邮箱:renshebaoming@163.com

附件:

1.创业政策培训班报名表

2.创业政策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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